(来源:现代快报) 近日,杨坤工作室发布杨坤先生起诉网络用户“四川芬达”案件的进展情况。 据介绍,2025年2月14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杨坤起诉蒋某、李某(即网络用户“四川芬达”实名认证主体)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立案,后经两次开庭审理,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,判令被告蒋某、李某二人公开对原告杨坤赔礼道歉,并向原告杨坤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1.5万元。 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日立案受理。经开庭审理,认为一审判决... [963 chars]